【定兴县乡村振兴生态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乡村振兴生态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兴发 改投资【2022】11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定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包括杨村镇、高里镇、固城镇、柳卓乡、姚村乡 5 个乡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面积 40247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埋式自动伸缩喷灌首部枢纽
工程、智能化灌溉系统工程、农田生产环境监测系统、生态智慧产业园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里镇的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杨村镇、固城镇、柳卓乡、姚村乡的监理工作。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
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配合审计完成最终审计工作,并将资料移交存档且保证其真实
有效完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
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
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
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31 09:00至2022-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兴县兴华东路 29 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 68 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李昂 |
电话: | 0312-6912088 | 电话: | 0312-32888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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