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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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542001G01 |
招标内容: | |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批复文号:沙开审批审 【2024】4号,核准文号:沙开审批招标核【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工程,包括对沙河经济开发区2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进行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规四路、西二路、西四路、南二路、北二路、支一路、支二路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19370m、路面恢复272473m2,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中段)、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与西四路交叉口);2、进行开发区东区北环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纬二路(高铁-经八路)、纬四路(经三路-经七路)、经三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五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六路(沙河市长城玻璃深加工市场南端一纬三路)、经七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八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北环)、329 省道(高铁-经八路)、明阳一路、明阳二路、329省道及北环路等13条道路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25717.5m,污水管清淤26346m、路面恢复419165.8㎡。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EPC监理招标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0:00至2024-10-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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