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项目监理 已由 鸡泽县发展改革局 以 鸡发改招标核准字[2021]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吉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吉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金鸡大街东侧,韶泽路南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5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占地109533.88平方米(164.30亩),总建筑面具1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企业孵化加速器设施、标准化厂房、道路、绿化、供排水管网等设施。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1.7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26 08:30:00 至 2021-12-02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2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项目监理 9:00 12:00 14: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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