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东出口弱电入地恢复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东出口弱电入地恢复工程监理已由 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1]140号、丰审批字[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东出口弱电入地恢复工程监理2.1.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2.1.3建设内容:包含对曹雪芹大街东出口实施电力电讯排管及恢复工程,新建电缆保护管4根公称直径160PE管;过路电缆套管:采用拉管方式进行敷设,PE160管。电力排管每隔2米设置一道塑料排架,以便固定电力排管。新建电讯主管道:主管道采用4根小110七孔梅花管管群组合,按照2x2方式排列。敷设于绿化带,管顶埋深0.8米。跨路管采用4根PE160管拉管,内各穿一根七孔梅花管等内容,未尽事项详见项目初步设计,以上内容如与初步设计不一致时,以初步设计为准。2.1.4质量标准:合格。2.1.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工期预计为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3 08:30至2023-03-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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