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 7+200 ~ 15+300 段、桩号 66+200 ~ 68+200 段和桩号114+000 ~ 126+500 段河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已经 省发改委(苏发改农经发〔 2022 〕 1180 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 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监理1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淮安市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泓道扩挖8.1千米,堤防加固16.2千米,防渗处理8.1千米,运西南干渠、调度河退建,跨河桥梁防护等。
项目概算投资约17.99亿元。工期约 14个月。
2.3本项目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 26 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 ( 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2年10月15日9时30分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1月4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9. 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11.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8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2.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所监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价 *1.52%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 分,详见 7.5 。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执行。注:见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
企业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25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2分;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4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本项最多得2分。 | 2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①投标人配备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0人(不含总监),否则本项不得分。须具有水工、桥梁、测量、造价、水土保持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均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15分,每缺少一人扣2.5分,最低得0分。 ②除上述人员外每另有一个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须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最高得3分。 ③配备1名环境专业得1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学历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本项最高19分。 (如水土保持涉及分包的,水土保持专业人员需在分包单位注册且需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分包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 19 | ||
年龄结构 | 年龄在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4分,每多超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水保、环保)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含健康)、环保监理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4)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疫情防控措施 | 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措施合理,人员到岗到位保障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时得基本分15分,投标报价1.45%得17分,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1.45%以下得17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17 | ||
合计 | 100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中原
电 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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