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再生水深度处理项目(回供清徐经济开发区)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备【202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和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晋阳污水厂回供清徐工业园再生水工程2#清水池西侧预留用地,总占地面积约2900㎡,供水规模6万m³/d。工程总投资额约34664.07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4号 联 系 人:赵伟 电 话: 13703519861
招标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李娟、李莉、李延才 电 话:18303417369、1863558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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