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长治市长兴道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试验仪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LQ7GS-CXDQJCGS-SB-0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市长兴道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市长兴道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电话:0355-2195398)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0356-2189021)
公示期限:2025年 1月 24日 10 时 00 分至2025年 1 月 27 日10时 00分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市长兴道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试验仪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标包一:
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北晨聪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3653.5元(含13%增值税)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价格(元) | 备注 |
1 | 试验仪器 | 批 | 1 | 93653.5 | 93653.5 | 见明细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及响应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年1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长治市长兴道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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