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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余姚市华丰汽车修配厂入围2025-2026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 2025-01-09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24-053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2025-2026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人地址:CG24-053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CG24-053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余姚市华丰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余姚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陈蔡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银苗-15990551999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入围商品名称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入围商品价格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余姚市华丰汽车修配厂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服务参数: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2025-2026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24-053采购包 2 )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折扣率 折扣率(工时费、材料费) 70 % 注:1.折扣率是指投响应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折扣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 2.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折扣率,也不得高于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格式见附件4-3)。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以下称采购单位)和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利益,树立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用车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四、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5-2026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五、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折扣公开。我公司将设立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维修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汽车维修价格信息及车辆维修情况;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六、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合理报价的折扣幅度不应低于响应折扣率;受理维修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维修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15990551999,总协调人: 张银苗 ,职务:站长,办公电话:0574-62500771,手机: 15990551999。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维修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维修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若响应采购包3,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 若响应采购包1或采购包2,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若响应采购包3,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十二、我公司承诺在余姚市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6年12月31日。 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十五、我公司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六、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求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七、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十八、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
服务方案:服务方案 一、组织机构图 二、责任分工 1、车间主管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场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备、设施、人员等必须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2、收银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物价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 (2)负责维修车辆的工时费用结算。 (3)负责依照材料清单和工时清单的费用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 (4)负责维修车辆费用结算单据(维修合同、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发票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3、业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企业的业务的宣传、广告、营销工作。 (2)负责调查客户的需求,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听取用户的要求,收集征询对本厂服务及质量的反馈意见。 (3)热情接待客户,以信誉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评审和签订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对合同的履行率、客户的诚信度进行记录、统计分析。建立客户管理信息,经常与客户保持沟通。 (5)负责市场的调研和开拓工作。 (6)负责顾客投诉的受理、处理、善后等工作。 (7)跟踪车辆作业进展情况,经常与车间主管、组长、技工进行联络沟通,随时向顾客通报修车信息。 (8)交车前确认顾客要求已经满足,,交车中向顾客解释费用结算依据,交车后进行质量跟踪。 (9)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4、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厂有关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和完善汽车维修的工艺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维修质量; (3)负责维修设备和计量器具的采购、台帐、安装、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职工的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5)按需要收集、保管有关的技术标准、汽车维修资料,并发挥其作用; (6)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5、总检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标、部标和企业内部标准,把好质量检验关。 (2)负责车辆修理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的落实。 (3)做好车辆进厂、出厂检验,采用路试、外部检视等手段,掌握进厂的车况,填写汽车进厂检验表;填写汽车修竣后的检视路试表、修竣检验表,签发出厂合格证;填写汽车维修记录。 (4)负责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认真填写质量检验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好有关数据。 (5)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禁止为外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技术证明资料。 (6)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对发生的资料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6、电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条例; (2)严格遵守设备仪器仪表技术使用条例; (3)严格执行用电设备保养保修条例; (4)严格执行用电设备报批、使用、报废管理规定; (5)下班主要车间用电设备是否断电,并拉闸; (6)充电设备如需连续使用,注意留守人值守; (7)在进行汽车电器设备维修时,需断电检查,如需带电作业注意防火; (8)在汽车上作业时,注意自身搭铁,避免静电引起火花; (9)电工需持上岗证(需经国家鉴定部门的考核)学徒工不得单独作业; (10)在电控汽车上禁止做跳火试验,以免烧坏控制系统元件; (11)认真按施工单位制定项目进行作业,如需増项,需预先请示前台业务并与客户联系,获准后方可实施増项,并予以文字说明; (12)认真执行工艺质量保证程序,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7、漆工,钣金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漆工、钣金安全工作条例; (2)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节水,节电,节油,节约一切能源,优质完成任务; (3)烤房工作时不得擅自离人; (4)爱护设备,规范使用,按时保养,作好记录; (5)加强自检,互检,保证质量达标;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 (7)爱护客户车辆,不得在车内休息。抽烟,听收音机,不得擅自动用客户车辆,及车内物品; (8)下班时注意清扫场地,关闭电源,烤房上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裸露。 8、会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会计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时搞好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项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2)加强财务监督,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各项支出必须做到先审批后开支。 (3)合理使用资金,根据企业资金需求,按照政策要求准确核计并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4)定期组织对账,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按照会计法规,健全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9、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工服洗条管理规定》定时办理工服洗挑事宜。 (2)遵守有关规定遵守门前三包,员工浴室,值班室,厕所,楼道等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内部的公共场所的各处室的公共设施维修管理。 (4)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办公桌椅,文具柜,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工作。 (5)按标准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6)办理各类人员工服制装事宜。 (7)做各个部室,各类人员的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配备使用,和加纳费用的各项工作。 (8)凭当月洗衣票收员工送洗工服(沙发套,车座套,床上用品等)。 (9)根据送洗衣服的种类进行登记,并做标记。 (10)清点衣物,分类,整理,打包后送活,洗回后按登记表进行发放。 (11)做好勤杂,维修人员的管理,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齐,各种照明设备,茶炉浴室,管件电路有故障及时维修,保障员工正常工作,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 (12)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各种其他工作。 (13)按标准对各岗人员进行工服制装,要求整齐,端庄,大方,漂亮,突出各岗人员的整体面貌。 三、运作方法与流程 一、维修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1、预约服务 2、服务标准 ◆切实以客户为中心。 ◆公布及遵循客户承诺,并接受客户监督。 ◆培养服务人员的服务热忱,并传授客户关系管理的理念。 ◆加强标准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的力度。 ◆服务环节应环环相扣。 ◆各部门间应相互配合与支持。 ◆服务流程的改进应形成闭环。 ◆注重售后服务跟踪及后续工作改进。 3、维修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运作说明 ◆接车 A.必须充分记录顾客关心的问题重点与要求。业务接待详细记录顾客车辆问题是一次修复成功的第一步,当维修工接到指示,执行的工作是顾客真正想要的吗?业务接待在交接资料时是否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出问题,是否有告诉业务接待填写工单的标准程序。维修工单上是否有足够的空间详细说明顾客的需求?早上高峰时间业务接待的工作量是否过重。 B.接车时业务接待应详细询问用户车辆故障发生时的现象、车辆日常使用条件、故障发生频率及条件等重要信息,并作好相应记录。 ◆诊断 A.对于可重现的车辆故障,业务接待应陪同客户实车检查,以便了解实际情况,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B.对于较难重现的故障或暂时难以准确判断的故障。 (a)业务接待应有条件查阅维修档案、维修通讯、维修。 技术简报等技术资料,以便尽可能准确制定维修方案和预估修理工时。 (b)业务接待应根据车辆故障情况通知车间主管指派技术骨干帮助分析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c)在查阅维修技术资料并经过认真分析后仍无法判断或首次遇到的车辆故障 ,应按规定由技术主管向业内具有权威性的工程师和技师进行咨询,向本车辆的维修站咨询。 (d)对新问题、疑难症或暂时难以准确判断的故障应予以记录。 ◆维修 A.维修施工前: (a)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前完全了解车辆故障信息(故障内容、故障发生的条件、维修方案等),如有必要,应亲自试车检查,感受客户抱怨的内容。 (b)维修人员应在确认备件仓库有相应配件,专用工具和诊断检验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实施诊断维修作业。 B.维修施工中 (a)维修技工应重视修理的质量,必须采用上下道工序互检的方式,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车修好。 (b)如有多工种维修,在本人负责项目结束后,完成与下道工序的交接。 (c)在预计时间内必须完成至少95%以上的维修工作。 (d)在完成每一步维修作业后,需对该维修结果进行功能检查。 (e)完成维修后,必须将更换下的零件原状态保存,以便技术主管分析故障原因。 ◆质检 A.应严格执行 <维修和质检工作规范> 的三级质检流程进行质量检验。 B.车间应建立抽验制度,由车间主管对各种完工车辆进行抽验,加强维修质量的监督。 ◆返工 A.对于在质检中发现问题的车辆,质检人员应填写返修处理表(标明返工车辆),随同原始工单退回维修技工进行返工,重新进行维修质检流程。 B.技术主管应针对一些维修质检中发现的疑难杂症或新问题进行故障原因分析、记录,并及时做出维修方案。 ◆返修 A.车辆出车间后,如再次发生故障,应查阅上次维修记录,确认是否为返修项目? B.车间主管应分析返修原因,区分属于何种问题,如配件、技术生产质量或工作态度。 C.返修如属于非人为原因,交给原维修人员优先安排维修;如属于人为原因,则将此维修交与更高水平人员完成。 ◆一次修复率的控制 A.返修车处理记录表由服务经理存档,内容包括:车辆信息、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未能返修的原因、改进措施等。 B.车间主管和服务经理共同召集相关人员对未能一次修复的案例,进行一次专项技术交流,避免类似故障重复发生。 C.服务经理每月应召集所有服务体系员工开会,讨论一次修复与准时完工的绩效、管理、技术通报、返修及改善的措施。 D.技术主管应收集返工/返修案例,作为维修技工内训教材,逐步提高技工的维修技术和工作责任心 ◆配件采购原则 A.订购配件时必须是该车的原厂配件,并查明零件编号和出厂时间及保质期限。 B.采购零件或配件部将配件送到厂内时,库管员核对零件编号和合格证后,点收入库,否则不予以使用。 C.配件的采购和订货必须做到谁订货谁负责的原则,以防假冒伪劣配件造成事故的发生。并注明配件的来源及门市部。 ◆质量管理体系 A.通过计算机对车辆维修、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等进行管理。 B.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举止文明;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修理业务技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 4、安全生产制度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安全促生产,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一起抓。在全厂各个车间、工段的十多个岗位,制定了全套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职工的安全文明生产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到人,并设置厂办主任专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从未出现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我们在各个岗位安装了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随时掌握生产动向,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计划和方案 根据本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们企业做出如下服务计划和方案。 1)车辆售后跟踪服务。 我们努力提高业务接待质量,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客户投诉、客户跟踪信息反馈、电话回访、客户管理等机制,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公里数和车辆档案,由专人提前向客户通知维修时间、制定保养措施、提供技术咨询、车辆保险、代办年检等服务。 2)为了更好的为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维修用车服务,我公司将努力降低修车成本。我们郑重承诺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单位保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在2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3)严格履行我们公司对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承诺书,严格执行《安徽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企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公示汽车维修计价公式。如价格有调整时,保证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中心。 4)为确保修车质量,我们提出双方都要做到爱车就是爱生命,工作精益求精,重在修理,为客户节省支出,确保更换的配件使用原厂正品,决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 在多年的经营中,我们有健全的零部件采购制度。和10多家供货商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其中3家企业签定了供货合同。在对库存备品备件的管理中,力求标准件宁多勿少、常用件满足急需、特殊零配件设置专门采购通道,以最快速度满足生产需要,决不能因原料和配件不到位而影响生产。 5)零部件采购制度 ①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采购3-7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②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错发、漏收,给客户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作全额赔偿。 ③采购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廉洁奉公,不准私拿回扣,不准假公济私,损坏公司形象。 ④负责材料和配件的采购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严禁购未经批准验证的副厂件、假冒厂件入库,严禁采购伪劣产品入库。 ⑤抓好配件采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凭单采购,严禁盲目采购。需要报价的配件应先报价,后取货。 ⑥购回的配件,一定要交仓管员验签,凭货物入库单和发票才能到财务报销。如发现不合格的配件,严禁入库、核销。 ⑦采购员要按厂部制定的进货网点进货。如进货网点无货或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方可在其它点采购。 四、服务实施方案 4.1质量管理制度 1、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2、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和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3、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对汽车维修行业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3)指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4)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5)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6)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7)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4、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5、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2)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5)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6)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6、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井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7、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8、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1)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2)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3)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4)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5)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9、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10、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井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11、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12、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13、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14、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井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4.2质量服务标准 一、业务接待 (一)服务公示 1、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2、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公司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1)业务受理程序; 2)服务质量承诺; 3)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4)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5)质量保证期; 6)公司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公司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二)接待服务 1、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3、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5、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三)接车诊断 1、公司应制定接车规范文件,规定人员职责、告之事项以及接车诊断流程。 2、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设置检测工位(区域)。 3、接车诊断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诊断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5、业务接待员应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对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等车辆状况以及客户要求事项进行确认、记录,并交客户签字。 (四)合同签订 1、公司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所确定的维修项目,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维修合同(或协议)的各项要件应填写完整。 2、维修过程中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应充分与客户沟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二、车辆维修 (一)维修派工 1、公司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确定的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单,做好车辆交接工作。 2、维修单应详细注明维修项目、作业部位、完成时间和注意事项。 3、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的项目,公司应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并在维修单补项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二)维修作业及过程检验 1、待修车辆视情况清洁冲洗,放置座椅套、方向盘套、脚垫后进入维修区。 2、车辆维修各过程的状态应标识清楚,维修单随工序流转。 3、业务接待员应及时跟踪车辆维修情况,向客户反馈维修进度,如果工期延长,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和说明。 4、公司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维修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车辆维修和过程检验,按规定填写并保持检验记录。 (三)竣工检验 1、公司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竣工检验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竣工检验。 2、专职质量(总)检验员对承修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记录,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3、无资质实施竣工检验的公司应委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竣工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修复交车 1、公司应指定专人按照规范和规定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2、公司应做好交车准备(包括清理车辆内部,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价格结算员汇总全部单据。 3、通知客户验收接车,验收前公司应做好车辆清洁。 4、公司应配合客户对修竣车辆验收,填写汽车修竣出厂验交表,客户签字确认。 5、公司应告知车辆故障原因、今后行车注意事项和质量保证期的相关内容。质量保证期承诺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五)车辆返修 1、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应无偿返修,不得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应当负责联系其它车辆维修公司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公司应制定车辆返修制度,保持返修记录。 三、价格结算 1、公司应按公示的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结算维修费用,所有结算项目及费用须经客户确认。 2、公司应向客户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并提供维修工时、材料等费用清单。 四、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职责 1、公司应建立维修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2、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与公司的服务宗旨和理念相适应。 3、公司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测量,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4、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措施、方法、职责、时间进度和检查考核的内容,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方案应包含对经营目标的管理。 5、公司应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权限。 6、公司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公司的质量工作并能行使以下职责和权限: 1) 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维修服务质量体系,协调部门工作,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 总结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 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及要求 (1)公司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业务接待、价格结算、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等人员条件按《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执行。 (2)公司应规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明确以下内容: 1)岗位职责; 2)任职条件; 3)工作要求; 4)考核指标。 2、人员培训 (1)公司应针对维修服务活动、岗位需求和人员能力,制定年度和长期的培训计划(包括上岗培训、技术培训、学历教育),并保持培训记录。 (2)公司应对培训效果实施考核评估,以确定培训的有效性。 (3)对业务接待、检验、维修人员和特殊工种进行重点培训,组织资格考核,并定期验证资格的有效性。 3、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1)公司应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个人素质(包括仪容仪表、品德修养、个人态度等); 2)工作态度(包括热情度、信用度、责任感、纪律性、合作精神等); 3)专业知识(包括专业业务知识、相关专业知识、获取新知识等); 4)工作能力(包括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指导辅导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等); 5)工作成果(包括工作目标的达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创新效能等)。 (2)通过绩效考核测评员工的工作和成绩,衡量其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达到公司发展的要求。 (3)公司应建立激励员工实现质量目标并持续改进的机制,包括对员工工作绩效的认可、表彰或惩罚、晋升机会等。可行时,使员工的贡献与其获得的权益相对应。 (三)设施管理 1、公司的设施条件(接待室、停车场、生产厂房)应符合《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规定,且维护完好。 2、厂区环境保持清洁,裸露地面有绿化,各类指示标志和划线清楚,重要区域和特殊设备有警示标志。符合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要求。 3、业务接待室参见图片。 4、卫生间应整洁明亮,配备洗手、干手设施、洗涤剂,有专人负责清洁打扫。 5、停车场地面平整,停车标识和地面划线清楚。 6、生产车间应按功能设置独立的作业区域,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满足生产的要求。 (四)设备管理 1、设备、工装规格和数量应与维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条件按《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执行,且维护完好。 2、设备标识清楚,技术性能满足生产要求,布局合理。 3、公司应建立设备的购置、验收、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保持设备购置、验收、操作、维修保养、报废处理的记录。 4、公司应制定和执行计量检测设备的控制、检定与维修程序,计量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应经检定校准,其准确度、精密度满足生产要求,并有表明检定结果的标记或识别记录。 (五)配件管理 1、配件采购 (1)根据配件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并按分类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 (2)公司应对配件供应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收集、保管配件供方的评定或认定资料,不得采购三无、伪劣配件。 (3)公司应执行配件登记,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 2、配件验收 公司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汽车制造厂商的标准规定配件的验收(检验要求),并保持配件验收的记录,配件验收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3、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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