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融发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闽宁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融发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7#、8#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0292.53㎡,配套建设四期工程外网、道路及场地硬化等相关基础设施。其中:(一)新建7#、8#标准化厂房,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8.1m,二层层高4.8m,三层层高4.7m,室内外高差为0.15m,女儿墙高1.2m。7#厂房建筑面积为5697.66㎡,8#厂房建筑面积为4594.87㎡;(二)新建场地硬化面积为1948.72㎡,道路面积为3705.00㎡;(三)配套建设四期工程水、暖、电外网。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南邻解鞍街,东靠盐川大道)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五个标段: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7#标准化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二标段:8#标准化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三标段: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工程、室外采暖、室外低压电气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监理一标段:对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监理二标段:对本项目二至三标段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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