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区至榆关镇给排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监理已由 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抚宁区至榆关镇给排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102国道西侧,分别为1#污水提升泵房,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47.32㎡、地下建筑面积261㎡,房屋高度为4.8m,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给水提升泵站,地上1层,地上建筑面积121.21㎡,房屋高度为5.2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以及剪力墙结构;3#清水池,地上1层,地上建筑面积278.4㎡。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4#变配电间,地上1层,地上建筑面积101.84㎡,房屋高度为4.1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检测楼,地上2层,地上建筑面积403.75㎡,房屋高度为7.500m。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他项包含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以及泵站场区硬化、绿化、围墙等工程。 监理估算价:26.6543万元 工期:671天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抚宁区至榆关镇给排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范围内全部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5 09:00至2025-03-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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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招标/资审公告]抚宁区至榆关镇给排水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