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4年主城区非居民用热单位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2024年主城区非居民用热单位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空气源热泵供热能源站及配套电力变压器等附属设施,对应亟待解决采暖需求的38个非居民单位,总计供热面积151.73万m2(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0:00至2024-11-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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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晓晓,电话:18131038387;代理机构:河北辰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伟,电话:181341410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0-3029130
电子邮箱: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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