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Ⅲ标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曙区鄞江镇、横街镇、集士港镇;
2.2 建设规模: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Ⅲ标,工程范围为小溪港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X0+826~KX5+422),梅梁桥河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C0+000~KC0+500),整治河道总长约5.12km,配套改建桥梁10座(学府桥、1号机耕桥、2号机耕桥、3号机耕桥、4号机耕桥、5号机耕桥、6号机耕桥、7号机耕桥、8号机耕桥、陆贵桥)。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Ⅴ标,工程范围为梅梁桥河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C3+500~KC5+800),整治河道总长约2.3km,配套改建桥梁6座[17号机耕桥、18号机耕桥、凤岙桥、新树桥(原20号机耕桥)、21号机耕桥、23号机耕桥]。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Ⅶ标,工程范围为湖泊河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A0+600~KA6+783),湖泊河支河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AZ0+000~KAZ1+377),整治河道总长约7.56km;配套改造桥梁4座(南静禅寺桥、群力桥、三眼桥、2#人行桥)。
以上施工标段征地面积约30.3139万平方米,挖填土石方总量约140万立方米。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3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包含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Ⅲ标、Ⅴ标、Ⅶ标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4 工程概算总投资: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概算总投资542445.26万元,本项目监理范围内总建安费约52711万元,其中施工Ⅲ标建安费约23116万元,施工Ⅴ标建安费约14817万元,施工Ⅶ标建安费约14778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且全部资料归档,(包括因政策处理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
2.6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7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8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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