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编制(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编制(二次招标)已由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以会议纪要【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编制(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编制范围为沙县区域范围,面积约1815.09km²;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范围为沙县区域范围,面积约1815.09km²。水网规划主要内容涵盖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新型智慧水网体系、现代水网管理体系等相关服务规划编制;
2.5 最高控制价:900000元;
2.6 质量标准:编制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
2.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在60天完成沙县区水网建设规划初稿报告(送审稿),报告审查后30天提交规划报告报批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包含水利水电)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或水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给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至2024年11月05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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