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滏临街北延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滏北路以北,政通路以南,鼓山街以东,滏新街以西,长952米,红线宽度26米,一块板沥青混凝土路面,中间机非混行车道宽20米,两侧各3米宽便道,双侧路灯,下设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路两侧设行道树。与玉皇阁路交叉口采用下穿式立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体结构。2.1.2建设地点:滏北路以北,政通路以南,鼓山街以东,滏新街以西。2.1.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24个月,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峰峰矿区滏临街北延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部的监理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本次采用双盲评审及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8 00:00:00 至 2024-09-03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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