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7-2492HY1240(WZ-BJGY-2024-19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111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一标段(002)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3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雾度计、油墨摩擦仪、折痕挺度仪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精密烘箱的代理授权书原件。
(适用于第一标段)
3.4.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适用于第二标段)
3.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无需现场获取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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