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4-70CAJ6811-03
3.项目一览表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 地点 |
01 | 无线电罗盘检测仪 | 1批 | 40.00 | 2025年5月1日前 | 浙江 宁波 |
02 | 雷达校验台 | 1批 | 25.0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浙江 宁波 |
03 | 复合材料 检测仪 | 1批 | 40.0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浙江 宁波 |
注:本项目分01包、02包、03包三个包招标,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的标的,即中01包不能中02、03包的标,依次类推。同时中标的,中标顺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注: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军内单位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2)独立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6.投标人资格条件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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