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4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3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初设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按排涝20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南 起通吕运河(K0+000)、北至九圩港(K18+663),治理长度18.663千米。
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河道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5.109千米;岸坡防护14.514千米(桩板式护岸和桩板式护岸+联锁块护坡);沿线配套建筑物包括排水管涵接长5座,新建排水管涵5座,下河踏步10处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5662.65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11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兴石河(通州区)治理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365天)共:7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时间),且2019年1月1日以来有水利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的概算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担任总监或副总监)监理经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5)其他人员要求:水利工程施工、试验、造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的监理岗位人员配备齐全(总监除外)。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专业须具有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的培训证书,造价专业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提供本单位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水利部对外聘人员从事监理业务有规定的服从该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聘用证明材料。 |
10.联合体投标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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