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线路全长约18km,共设8座车站,为全地下敷设线路,新建莲花车辆段。采用6 辆编组A型车,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列车最高设计时速80km/h。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1标服务项目:113253.1132 万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2标服务项目:147537.1281 万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3标服务项目:132829.6586 万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4标服务项目:253343.4357 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4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1、2、3标服务项目:对应范围内的所有车站土建(不含装修);区间土建(不含疏散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管片管理工作;道路恢复、交通疏解、管线迁改、河涌迁改、由前期工作引起的拆除复建、绿化迁移、复垦、资金支付复核等工作。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4标服务项目:对应范围内的所有车站土建(不含装修);区间土建(不含疏散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管片管理工作;道路恢复、交通疏解、管线迁改、河涌迁改、由前期工作引起的拆除复建、绿化迁移、复垦、资金支付复核等工作。莲花车辆段及同步实施工程(盖板)的土建<不含装修>;包括但不限于站场、路基、建筑、结构、绿化等内容;以及管线迁改、道路恢复、由前期工作引起的拆除复建、绿化迁移、复垦、资金支付复核等工作。
标段 | 工程规模 | 具体工程内容 |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 | 1标 | 2站2区间前期、土建工程 | 1.车站:凤浦公园站、新洲站; 2.区间:新洲站-凤浦公园站区间;凤浦公园站-万胜围明挖段(含)区间; 包括上述工程前期、土建(不含盾构管片监造)监理 |
2标 | 3站3区间前期、土建工程 | 1.车站:长洲站、展贸城站、化龙站; 2.区间:化龙站-展贸城站区间、展贸城站-长洲站区间、长洲站-新洲站区间; 3.区间风井:2个; 包括上述工程前期、土建(不含盾构管片监造)监理 | |
3标 | 2站2区间前期、土建工程 | 1.车站:蒙地站、莲花站; 2.区间:莲花站-龙泽路站区间、蒙地站-化龙站区间; 3.区间风井:1个; 包括上述工程前期、土建(不含盾构管片监造)监理 | |
4标 | 1站2区间前期、土建工程 1个车辆段 | 1.龙泽路站 2.龙泽路站-蒙地站区间、出入段线(含明挖段) 3.车辆段:莲花车辆段土建(含同步实施盖板) 包括上述工程前期、土建(不含盾构管片监造)监理 |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1460天,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土建监理服务阶段要求: 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1标服务项目 | 16421701.00 |
2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2标服务项目 | 21392884.00 |
3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3标服务项目 | 19260300.00 |
4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4标服务项目 | 36734798.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等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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