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南建标 [2024]0 75 号 的 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 已由 南安市水利局 以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 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南水 [202 4 ] 145 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 源 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安市洪濑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南安市洪濑镇 ;
2.2 工程规模: 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境内,项目建设范围为新建谯琉排洪渠谯琉村现状道路( Y122)至东街水闸段以及谯琉旧沟渠东大路至新街水闸段,治理沟渠长2.198km(新建排洪渠1.283km,谯琉旧沟渠清淤疏浚长0.915km),新建排洪渠采用墙式、式护岸;新建排涝泵站1座,东街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15立方米每秒;新建节制闸2座,即谯琉节制闸和横二路节制闸,闸孔宽度分别为9.6米和5.0米;新建箱涵6座。 工程总投资为 17751.3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9301.22万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 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
2.5 最高控制价: 1109500 元 ;
2.6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7 工期要求:施工 工期 548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 + 360 日历天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丙 级资质 ,并具备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材料 和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7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8 时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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