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柯桥大剧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E20240768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柯桥大剧院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与笛扬路交叉口东北角。
规模:对大剧院进行部分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场外改造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一、二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消防建筑高度31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室内局部装饰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及构架、结构加固及钢结构工程、配电房外罩)、场外(包括沥青路、铺装、水景及绿化、场外排水)、安装(卫生洁具及管道更换,装修区域喷淋改造,室外喷泉改造、装修区域内电气工程(含照明和消防报警),场外电气工程、一层防排烟工程)、智能化设备、空调设备、新风系统及管道和附件,舞台设备及安装等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为2年;
工程暂定造价:约4000万;监理招标估算价约65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 月 24 日16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 09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5.2 提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提交的,将被拒绝。
6. 开标时间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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