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发区深圳路、威海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5310001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深圳路、威海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531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肖八线段)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 肖八线段)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3207242405310001003001 本招标项目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肖八线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 2024〕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肖八线段)改造,宁波路至肖八线,长度为1.9km,原路面破损,维修后铺设沥青混凝土,并安装路灯等交通设施。 2.3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本项目所含所有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配合竣工结算或审计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130天(具体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 2.5 监理最高限价: 24 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在有效期内);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3 号规定及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3 号规定及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10 其他要求: ( 1 ) 、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 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不良行为 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 ( 3) 、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 6个月(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 2019 ] 2 号。 ( 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4、投标单位为其拟报项目总监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保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如有); 7、 投标人承诺书 ; (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如项目总监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人民币 肆仟伍佰 元整。 (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 地 址:海州区优步学府 7#楼3单元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邱主任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13805129756 电 话: 18061392558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 [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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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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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 肖八线段)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3207242405310001003001 本招标项目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肖八线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 2024〕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 灌南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宁波路 ~肖八线段)改造,宁波路至肖八线,长度为1.9km,原路面破损,维修后铺设沥青混凝土,并安装路灯等交通设施。 2.3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本项目所含所有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配合竣工结算或审计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130天(具体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 2.5 监理最高限价: 24 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在有效期内);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3 号规定及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 [2019]3 号规定及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10 其他要求: ( 1 ) 、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 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 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不良行为 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 ( 3) 、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 6个月(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 2019 ] 2 号。 ( 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4、投标单位为其拟报项目总监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 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保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如有); 7、 投标人承诺书 ; (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如项目总监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 金额: 人民币 肆仟伍佰 元整。 (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南腾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 地 址:海州区优步学府 7#楼3单元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邱主任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13805129756 电 话: 18061392558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 [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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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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